记者11月23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近日决定对辽宁、浙江、广东3起盗采海砂犯罪案件挂牌督办。3起盗采海砂犯罪案件分别为:辽宁省大连市“7·11”系列非法采矿案,浙江省舟山市罗某幸等6人涉嫌非法采矿、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广东省赵某明、张某亮等21人涉嫌非法采矿、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近年来,最高检与多个部门联合,多措并举,依法打击涉海砂违法犯罪活动。今年,最高检、公安部、中国海警局联合部署开展了打击整治盗采海砂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进一步规范海上涉砂刑事案件的侦查取证行为,统一证据和法律适用标准,最高检联合公安部、中国海警局印发了《办理海上涉砂刑事案件证据指引》。
最高人民检察院 (资料图)
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协作配合,全面客观收集固定证据,对盗采海砂犯罪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运用等方面遇到的问题,认真研究提出指导意见,强化对下指导,确定专人督办,及时了解和掌握案件的办理情况,严格依法惩治盗采矿产资源犯罪,筑牢维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的司法屏障。
作者:刘 硕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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