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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联合召开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调度会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1-8 15:28:52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加快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确保相关任务目标有序推进落实,2023年12月29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财政厅联合召开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调度会。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赵乔贵出席会议并作出工作部署。

     

     

     

    会议通报了9个州(市)中央补助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实施的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进展情况和问题,听取了洱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金沙江流域昆明片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滇东滇东南石漠化生态脆弱区与高黎贡山重点生态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珠江源头水源涵养重点生态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等7个重点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了当前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意见和相关要求。

     

     

     

    会议强调,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是助力我省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统筹协调,采取有力措施解决项目中的堵点难点,科学合理运用激励政策,加速项目实施,确保修复实效。

    会议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一线实时掌握项目存在困难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二要压实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实行项目清单化管理,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高质量推进项目实施。三要用好政策。合理运用土石料综合利用、腾退建设用地指标等相关政策,探索创新生态修复新模式,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工作。四要加强调度。及时掌握并准确报送项目实施工程进度、资金拨付等情况。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加强工作调度,针对项目中存在的问题适时通报、约谈,落实相关惩戒措施。

    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有关处(室)、事业单位负责同志,项目涉及州(市)自然资源、财政部门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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